废活性炭回收后的再生的依据
用过的废活性炭可以进行再生处理,再次合理利用。活性炭再生是指吸附饱满的活性炭通过一定条件处理后再次活化,然后使用在一些指标要求低,对人体或者环境没有危害的行业。
活性炭的再生:
活性炭是价格比较高的吸附剂。用一段时间以后,吸附能力减弱,甚至完全丧失吸附能力,此时的炭称为饱和炭。若将饱和炭舍弃,一方面造成经济上和资源上的浪费,另一方面,活性炭吸附的有害物质会造成二次污染。在选择活性炭再生方法之前,须对处理对象和处理规模有清楚的了解,考虑吸附质有否回收价值,可否综合利用。根据吸附质的性质选择经济可行的方法。
活性炭再生的依据:
吸附过程是活性炭、吸附质及溶剂三者形成吸附平衡的过程,要使活性炭解吸,恢复活性,就要破坏原来的平衡条件其依据是:
1、改变吸附质的化学性质;
2、用对吸附质亲和力强的溶剂抽提吸附质;
3、用对活性炭亲和力大的物质,将吸附质置换出来,然后再使置换物质脱附,活性炭获得再生;
4、外部加热,升高温度改变平衡条件,因为随温度升高吸附量减少,因而使吸附质脱附;
5、降低溶剂中溶质浓度(或压力)使吸附质脱附;
6、用分解或氧化的方法,使吸附质(有机质)除去。
以上就是废活性炭回收的依据了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